#政府借厕所遭辱骂男子要求公开道歉#从客观事实来看,公民在有合理需求时,向公共服务场所求助使用厕所,是正常且合理的行为,公共单位应具备便民服务的基本属性,即便有内部管理规定,也应文明告知、理性沟通,而不是使用辱骂性语言对待他人,当众辱骂他人已经超出了正常工作沟通的范畴,既伤害了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也不符合公共服务人员应有的职业素养和行为规范,当事人要求公开道歉,是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求合情合理,公共服务的核心是为民,态度可以有规范,但绝不能有恶意,管理可以有制度,但绝不能失温度,错了就正视就道歉,这才是负责任的处理方式,也是对公众最基本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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