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玺曦律师 26-02-2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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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王一博最高可判7年##律师说法#
之前工作中也经历过类似事件的处理,对这种事情尤其对当事人的影响都是很大的。有句话叫做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造谣者只想到自己的利益,殊不知对受害人而言,会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害。尤其是公众人物,其名誉和公开形象早已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所造成的损害是巨大的。

法律对造谣诽谤的行为也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造谣者在民事层面,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在行政层面,可被处5-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想说,不管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老百姓,对于这种造谣诽谤的行为一定要勇于斗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最核心的一点就是做好证据保全,比如本事件中,乐华当日即启动取证,从而防止证据灭失的行为就是典型的教科书维权操作。

还是那句话,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哗众取宠、造谣生事者终将被现实和法律打脸。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