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成效纳入学校评价考核依据!教育部明确参考标准→】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意见》可概括为“三个阶段、八大重点任务、四项主要举措、两个参考标准”。
《意见》面向中小学和幼儿园、高校分别制定了健康学校建设的参考标准,分为指标类、保障类、措施类,涵盖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近视防控、肥胖防控、食品安全、急救教育等重点领域,其中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参考标准共16条,高校9条。
“这些参考标准是学校经过努力普遍都能做到的,也是基础性的硬标准,为各地和学校建设健康学校提供了实操指南。”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孙明春介绍,“需要说明的是,各地可以结合地方实际提出细化和进一步的标准要求。”
《意见》明确,将健康学校建设成效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作为对学校评价考核的参考因素,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作为对学校评优评先的前提条件。(来源:教育之江)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