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FA(国际足联)从2001年起,就将未成年保护相关条款写入《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长期以来一直是国际球员转会制度的核心目标与关键支柱之一。
正如大家熟知的 “仅在球员年满18周岁的情况下,才允许进行国际转会”,这一总体原则从未改变。
但随着全球化不断推进、俱乐部之间的竞争持续加剧,俱乐部对人才的搜寻也愈发激烈。尽管招募年轻球员存在相当的风险——其竞技潜力难以准确预测,且在其成为职业球员之前的人生中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事件,俱乐部招募球员的年龄门槛仍在持续下降。
另一方面,年轻球员及其家庭很容易受到外国(主要是欧洲)丰厚且光鲜的职业前景诱惑,并渴望有机会追随足坛巨星的脚步。沉迷于这种前景,他们常常忘记,只有极少数的年轻球员最终能成为职业球员,更不用说跻身顶级行列,而许许多多有天赋的年轻球员最终会被职业足球的洪流所遗弃。
对于小孩子来说,生活在异国他乡可能尤为艰难。缺少家庭陪伴、远离熟悉的环境,年轻球员可能会对俱乐部形成高度依赖。此外,孩子不惜一切代价实现目标而给自己的压力,往往还叠加了家庭期望的重量,这一切会让这些孩子处于高度脆弱的境地。
因此,越来越多的小球员离家万里,怀揣着在海外足球俱乐部获得工作机会的希望,这一趋势持续令人担忧,尤其是因为其中只有极少数人最终能够从事职业足球生涯。
国际足联相关条款的首要目标,是保护年轻球员的福祉,使其免遭剥削与不当对待,确保未成年人拥有稳定的训练环境,以便发挥其潜能。同时,规定也承认教育与家庭单元的重要性,尤其是对于大量最终无法成为职业球员的年轻人而言。当然另一方面,也应给予未成年人相应权利——充分利用其所能获得的体育发展机会。
一方面,我们需要保护年轻球员的福祉与总体身心健康、并维护其原籍国培养俱乐部的利益。另一方面,又要尊重年轻球员希望把握机会的意愿。两者之间的平衡尤为重要。
国际足联侧重于保护许多为了踢球而进行国际转会(特别是去往欧洲)的未成年人,他们可能不懂当地的语言或文化。这些年轻球员常常被无耻之徒以丰厚的职业前景为诱饵,鼓励他们(在有或没有家人陪同的情况下)移居国外。当他们未能达到职业俱乐部要求的标准时,就被任由自生自灭。或者,他们在出国前可能根本没有被任何俱乐部考察过。这些年幼的孩子或家庭可能缺乏返回原籍国的资金,必须想办法生存。他们显然是虐待和剥削的受害者。
当然,也有未成年球员进行国际转会,并未受到剥削、不当对待或因该经历受到其他负面影响的案例。例如,如果孩子能够用其天赋和技能打动俱乐部,以至于俱乐部决定将其注册为球员,就可能属于这种情况。然而,经验表明,这些都是例外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18岁之前移居国外不太可能对球员有利,或者至少会对其福祉和发展造成重大风险。
——以上内容节选自FIFA(国际足联)官方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