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立刚老师的言论确实是他根据自己理解瞎编的。大家千万不要信他说的“结婚证等于性同意”,因为我国婚内强奸抓的非常严格,你真被判刑的时候,拿出项立刚老师的微博是不能给你免罪的。我国婚内强奸的特点是男方可以用净身出户来换缓刑,这几年集中的问题就是在夫妻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婚内强奸。
背景大家很容易理解。经常就是夫妻共有一套房产,离婚房子因为价格原因卖不掉,所以依旧一起生活。这个时候就很容易发生婚内强奸,导致男方被判刑净身出户。最高检就此发布过权威案例。
内容也很简单。就是男女双方房子没分好,还是住在一起,有天男方回来对女方施暴,女方报警后警察认为是强制猥亵,检察院认定是婚内强奸,所以就迅速抓人。男方净身出户换了一个强奸罪缓刑。
这里面影响最大的,是去年热搜上挂了很久的丧失性功能的男性被抓婚内强奸,坐了285天牢之后无罪释放获得国家赔偿的案例。事情也很简单,女方诬告丈夫婚内强奸,警方和检察院也疏于查看,就直接按照婚内强奸抓人了。而且还让男方签订了离婚协议,让男方给出他父母买给他的房子,同时承担所有家庭债务来换取女方的谅解。到法院审判阶段发现男方有完整的医疗诊断证明他丧失了性功能,无法强奸。所以男方才无罪。但是他的房子肯定也是要不回来了。
这些都是真实发生可查的案例。大家一搜就有。我国哪里来的“结婚证代表性同意”?
最近几天热搜上挂的案例是女方拿到男方彩礼,正式登记结婚后,声明不和男方发生关系而且不退彩礼也不离婚,让男方求着协议离婚。类似的行为我理解大家看着都觉得不公道。但是你仔细搜下就会发现很多媒体和大V都在批判男方思想问题,原因是女方行为依法全合法,所以只能是男方错。
你觉得,只是你觉得,法律法规你一定要尊重。违法犯罪的代价,你承担不起的。
而我国这两年新的趋势,不是类似婚内强奸或者订婚强奸的证据不足,而是证据太充足。女方在一些案例里面提供了她被未婚夫或者丈夫强奸的全程录音或者录像,导致司法遇到了困难。一些证据太充足的案例最后被搁置甚至确定无罪。这是现阶段的问题。
这点大家了解下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