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的约定0411
26-03-01 18:43 微博认证:超话粉丝大咖(任嘉伦超话)

#任嘉伦[超话]#
不是你发出来你就有理,私自公布聊天记录,未经他人同意,你自己去了解一下法律,我不愿与你过多的纠缠

你被人冒充,关我啥事?为啥你们的聊天记录上有我?截图上大概意思:清清那边的人造谣圈钱(这个截图真实存在,被我误删了,必要时会去“警局”恢复记录),现在记录都可以恢复,不要以为被我误删了,就找不到证据了,不然我不会发那段话。开娃风波已过,你被冒充为啥拿这个事出来说,跟我有啥关系,还做成链接公开发群里,我的名字就那样被公开到处发,是不是你先发出来的我不知道,反正我在很多群里看到了,我没来找你麻烦,你倒是倒打一耙

嘉伦哥说过,不理解你的人,跟她说再多都没意义,很烦解释的过程,你不理解,说再多你还是不理解,那又何需再解释

我们还是多关注嘉伦哥吧,追星而已,别自己搞得那么狼狈

忙着做音乐节物料,别来打扰我

之前的事已经道歉,又拿出来说,再次公布照片录屏,未经他人同意私自公开在平台上,你是真不懂法还是假不懂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将聊天记录截图转发,就是一种典型的“泄露”和“公开”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

第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将聊天记录截图发给他人,若造成不良影响,即可能构成“散布他人隐私”。

本来不想发的,最近忙得很,然后她的评论区有人挑衅,由于时间太久,很久之前的记录都删除了,只找到了这些,但是不怕,记录真实存在的,必要之时会去恢复记录
@贺笺寄嘉音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