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卡玛2012 26-03-02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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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王菲和罗大佑之间还有一段往事。
当年,王菲在香港发展,签约新艺宝。发了三张粤语碟,反响不错,但没大红。
之后,新艺宝以200万的价格将王菲的经纪合约转让给罗大佑的“音乐工厂”。
王菲被安排去纽约训练,住在罗大佑的姐姐家,和她一起的还有一位台湾的歌手金智娟(娃娃)。
罗大佑姐姐的房子位于上东区(富人区),但给王菲提供的条件并不好,两个女孩住地下室,没有窗户,很潮湿。
罗大佑委托好友周龙章照顾两个女孩,每天接送她们上下课。
有一次王菲和罗大佑当面发生冲突,王菲对罗大佑说,你别对我们爱理不理,我们将来可是你的摇钱树。
罗大佑大怒。
当天就租了曼哈顿希尔顿酒店的房间,单独约王菲。
“我决定跟你解约,你太有个性,我管不了。”
王菲拿笔签字:“好。”
罗大佑补刀:“你会后悔的。”
王菲:“不会。”
两人当场解约。
王菲回到香港,凭借《容易受伤的女人》爆红。
从此,王菲和罗大佑再无交集。
多年之后,作为解约全程的目击者、唯一见证人的周龙章在自己的书《戏梦纽约》当中提到这段往事,“我们好多人都看走眼了,我就是头一个。
对于自己的“走眼”(亲手放走了未来华语天后),罗大佑从没有公开说过什么,他只是和周龙章私下聊过:做这行,不能随便量人,量不准。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