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6-03-0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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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司法上“假科普”的问题是比较严重的,就导致很多网友会产生错误的理解。最典型也是最常见的是“婚内强奸”。这几天热搜上就是有个女孩子收了彩礼(之后全花了不退),然后声明拒绝和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坚持感情未破裂不离婚(不退钱)。接着就有一些博主在里面“科普”说男方可以和女方发生关系,因为这是“婚姻正常存续期间”,男方可以不需要女方同意就能发生关系。

这是要害人坐牢的假科普,所以一定要讲明白。

我国从来就没有“婚姻正常存续期间”的法律定义,怎么可能会有说男方婚姻正常存续期间和女方发生性关系无需性同意不算强奸的事情呢?又怎么会有给一个不存在的概念定强奸的案例呢?

什么叫“婚姻正常存续期间”?

没有过官方定义。这是为了减少恐慌所以推出的一个“假科普”。简单来说,就是我国法律上的强奸压根就不管婚内婚外,只有一个前提,就是违背女性意愿。那么婚姻内的性行为也要每次征求对方明确同意才能发生吗?比如夫妻两个睡在一起,早晨起床发生性关系,女方意识还很模糊,男方的行为也算强奸吗?

官方角度是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的。所以给了大众一个说法,叫“婚姻正常存续期间”。意思就是一句没意义的废话,婚姻正常存续期间,“一般”不算强奸。但是没对这个概念做具体的定义,也就是司法上不存在这个概念。让大家安心,少想一点。

具体到案例中,比如男女双方吵架要离婚,因为房子分不好,夫妻还是睡在一张床上,早晨起来男方没有征得女方的性同意,发生了关系,算不算强奸呢?

这里没有明确的标准。不是说女方递交离婚申请前,男方所有的性行为都不算强奸。而是要司法机关“综合判定”。

是否强奸,是司法系统判定的,而不是你个人去定义一个“婚姻正常存续期间”去判定的。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