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联通误导消费者签署电子合同##杭州联通违规操作##杭州联通涉嫌欺诈合##杭州联通摸黑杭州营商环境##杭州联通摸黑诚信杭州##杭州联通知错不改错##杭州联通知法违法##315# 我正式投诉中国联通杭州分公司办理语音包业务,存在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格式条款未依法提示说明,误导我签署电子合同,现依据明确法律规定,要求立即合规处理,具体诉求如下:
1、我办理语音包时,客服仅口头告知单页使用规则,未说明电子合同共18页,且签约链接仅展示1页、无总页数提示和翻页引导,导致我不知情签署了18页合同,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的消费者知情权,我有权知悉服务及合同全部真实内容;
2、该电子合同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496条规定,提供方应采取合理方式提示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联通未提示合同总页数、未告知后续17页核心内容,未履行法定提示说明义务,该部分条款依法不成为合同内容,我是在违背真实意思下签约,合同应予以撤销;
3、同时依据《电信条例》及《电信服务规范》,电信经营者提供业务时,应如实全面告知业务及合同核心内容,格式合同需公平合理、明确提示,联通此操作已违反电信服务合规要求,存在明显违规;
4、 按《消法》第8条,你们未告知合同全内容,侵犯我知情权;
5、 依据《民法典》496条,格式条款未提示说明,合同对我不生效;
6、我是不知情、非真实意愿签约,合同依法必须撤销;
7、违反《电信条例》,未如实全面告知业务合同核心内容;
8、 法定告知义务没履行,误导签约,你们需合规担责;
9、客服未告知需签两份共18页合同,签约界面无总页数提示、无翻页引导,致我误以为仅1页而签约,符合“故意隐瞒+错误认识+基于错误签约”的欺诈要件。 法律依据:违反《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提示义务、《消法》第8条消费者知情权、《电信条例》如实告知要求 。 诉求:两份合同均可主张撤销。
10、 现明确要求:立即撤销该语音包电子合同,即2026年1月24日下午签署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综合业务受理单》和《中国联通客户入网服务协议》两份合同为无效合同、终止相关业务,免除所有违约责任,不扣除任何费用,按规定登记工单并提供工单编号,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处理结果;
10、 我已留全证据:沟通记录录音、签约截图、18页合同、电子合同无提示界面截图等,若联通未依法合规处理,我已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向工信部、12315正式申诉,追究相关合规责任,要求整改电子签约界面告知漏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请务必按法律规定及时办结!@中国联通 @中国联通客服 @迟夙生律师 @中国消费者协会 @工信微报 @微博315 @CCTV315 @市说新语 @1818黄金眼 @浙里办 @杭州发布 @浙江发布 @浙江文旅 @中国消费者报 @315晚会 @黑猫投诉 @孝顶先生 @校长梁山 @小鹿先生ING @邓学平律师 @澎湃新闻 @界面新闻 @央视新闻 @头条新闻 @红星新闻 @封面新闻 @红星新闻 @新闻晨报 @极目新闻 @看看新闻Knews @九派新闻 @荔枝新闻 @蓝鲸新闻 @大象新闻 @凤凰新闻 @新浪新闻滚动 @CCTV焦点访谈 @央视新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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