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巡抚奏报,嘉兴通判面试考核不通过奏折】
这是浙江巡抚张曾敭,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月初二日,上的片折。
奏报嘉兴通判面试考核不过,暂停新任工作的奏折。
内容是
根据规定,调用新职务的官员,赴任前需要经过督抚面试考核,以明确是否升任。
特别是文理判词方面,官员必须做到文理通顺,至少要做到词能达意,负责官员审案断文如果需要假手他人,那问题会很严重。
目前有新任嘉兴府通判刘恩华,经巡抚面试考核。
发现其文理均不通顺,需要留在省里在学习一年,待明年期满再考核,如果到时能胜任,再命他赴新职。
以上情况按例除了报告吏部外,现附片具陈,向皇帝奏报。
片折原文
再,浙省道府州县,凡到省甄别及选补实缺各员,均经臣遵章传考面试。以呈词批判或论说讲义之类,文辞不求高深,事理必须明白,若于一切批牍呈词不能解识,势必假手于人,有损于治理甚大。
兹查有新选嘉兴府通判刘恩华,经臣考试得该员文理均不清晰,应留省学习一年。
俟期满再试,若能文理明适,再行饬赴新任,以重职守。
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皇帝墨批,“吏部知道”。
通判
清朝通判是知府重要副手,协助知府负责处理地方政务,如粮运、农田水利及财政监督等,相当于现在分管副市长。
通判官秩为正六品。
知县的晋升,一般为通判或知州,但很多时候,知县不一定愿意升任通判。
因为通判仅仅是知府的副职,而知县虽然仅为正七品,但在辖区是有绝对的权力,所谓一方诸侯。
因此也有通判谋求降职调任为知县的诸多例子。
本文参考资料:
1、《光绪朝朱批奏折汇编》
2、《大清会典-卷四-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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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今知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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