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粉丝真的踩中新政策大坑!
前几年业内最常用的“离婚不离家”、析产节税的骚操作,在2026年2月9号,成都直接把口子堵死了。
简单说:
以前离婚析产把房子分给一方,再出售时:
✅满五按最早买房时间算
✅离婚后各自算家庭,很容易做成唯一住房
→直接免征1%个税
→即便不能免1%个税,也可以通过核税价*1%来计税,不痛不痒。
现在完全变了:
离婚析产的房子再出售,个税征收口径按赠与/继承执行:
1.满五时间还是按原购房时间算,不重新计时
2.但只要不满足“家庭唯一住房”
→不能按1%核定征收
→必须按差额20%据实征收
这不是出新政策,是老政策(2006年就有),现在成都税务局真刀真枪执行了。
举个最扎心的例子
2016年:夫妻一起买2套房
2024年:离婚析产,一方净身出户,另一方持有2套
2026年:其中另一方出售其中1套时
•满五?满足(2016→2026早已满5年)
•唯一?不满足(名下有2套)
👉以前:可以按核定1%交税
60万买入,120万卖出→个税约1.2万
👉现在:必须差额20%
(120-60)×20%=12万个税
直接多交10万+!
总结:早年买入、涨幅大的,亏到心疼;买得晚、涨幅小甚至亏的,反而比以前1%更省钱。
现在还能怎么合法“破解”?只有两条稳妥路:
1.能抵就抵,把差额尽量做小
个税公式:
应纳税额=(出售价-原购房价-合理费用)×20%
可抵扣:契税、维修基金、装修发票、按揭利息、中介费、评估费等,全部整理好提交税务审核。
2.抓住“先卖后买、1年内退税”窗口(到2027年底)
这套房子卖掉后,1年内在成都再买房:
新买房总价≥卖掉这套的总价→已交个税全额退
适合本来就要置换、改善的家庭。
总的来说,要能做成满五唯一还是依然能够免征个税,但是一定要记得满五的计算时间是——离婚析产时间不影响“满五唯一”认定,购房时间仍按原购房时间计算。唯一的计算标准是川内,夫妻(离异后)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查房。
不过一旦不能满足满五唯一需要缴纳个税的时候,计税方式就变成了差额征收20%,赚得多亏得多,赚的少亏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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