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26-03-03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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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通报母亲去世后被结婚##律师说法#
近日,一则 “母亲去世后被结婚” 的新闻看得人瞠目结舌。根据河南鲁山县发布的官方通报,针对网友反映的母亲去世后身份信息异常、牵扯到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当地已经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纪委监委牵头,公安、民政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会全面调查、依法处理,结果也会适时向社会公布。
作为一名律师,我看到这则新闻的第一反应是:这绝不是什么离谱的奇闻,背后藏着一连串清晰的法律问题,而最核心的关键就是:一个已经去世的人,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 “被办理” 结婚登记的?
先跟大家说死一个法律结论:这份去世后被办出来的结婚登记,从根上就是违法的,自始至终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人一旦去世,就不再具备任何民事主体资格,连结婚的权利基础都没有了。更何况,法律明确要求,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手续,一个已经去世的人,根本不可能亲自到场登记。
这里必须跟大家厘清一个很多人都容易搞错的法律常识:这种情况不属于法律上的 “无效婚姻”。因为咱们国家对无效婚姻有严格的限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没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才算无效婚姻,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例外。这种死者被冒用身份办的结婚登记,本质上是民政部门的登记行为存在重大程序违法,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依法撤销这份虚假的婚姻登记,一旦撤销,这份登记从始至终都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再说说大家最关心的:这件事背后,到底是谁在操盘,又可能触犯哪些法律?
这种事绝不可能凭空发生,背后一定有人冒用死者的身份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甚至可能买通了登记环节的工作人员,钻了审核的漏洞。
对冒用身份的人来说,最轻的也是行政违法,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冒用他人身份证,最高可以处十日拘留,还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如果他办这个虚假结婚登记,目的是为了骗取、侵占死者的遗产,那还可能构成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之外,伪造申请材料、相关印章的行为,还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盗用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
对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说,如果只是没尽到审慎审查的义务,没发现材料是假的,那属于行政过失,要承担相应的政务处分;如果是内外勾结、明知是虚假材料还违规办理登记,那就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和冒用身份的人按共犯处理。
而这场离谱闹剧的核心,大概率还是绕不开遗产继承。
道理其实很简单,一旦这份虚假的结婚登记生效,所谓的 “配偶” 就成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分走死者的遗产。现在这份登记从根上就是违法的,一旦被撤销,这个所谓的 “配偶” 就没有任何继承权,更别说侵占遗产了。所以调查组不仅要查清这个婚是怎么办出来的,更要查清办这个虚假结婚登记的真实目的,有没有已经发生的遗产转移、侵占行为。
目前当地由纪委监委牵头调查,完全是找对了方向。因为这件事绝不仅仅是简单的民事纠纷,背后大概率牵扯到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甚至是刑事犯罪。只有把从冒用身份、伪造材料,到登记审核通过,再到背后的遗产处置,整个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经手人都查得清清楚楚,把藏在背后的黑手揪出来,才能告慰逝者,也才能守住法律的底线。
毕竟法律从来不容儿戏,逝者的尊严,还有生者的合法财产权利,都必须得到最坚实的捍卫。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