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李雨桐报案薛之谦重婚罪#】3月2日,薛之谦前女友李雨桐通过微博实名举报薛之谦涉嫌重婚罪,连发多条“爆料”喊话薛之谦,指控其导致自己堕胎及长期遭受网暴,“要公开所有真相”。
针对此事,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谢娟(@女律师小白姐 )作出解读: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无实锤实名爆料,则触碰法律红线。依据《民法典》,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李雨桐爆料非事实,即便李雨桐事后删博、改口“散了吧”,只要造成薛之谦的社会评价降低,李雨桐侵权依然成立。
依据《刑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李雨桐先捏造重罪指控、后自认无证据,主观恶意明显,传播范围广,恐怕极易被认定为诬告陷害。#薛之谦该不该向张杰道歉##谢娜喊话薛之谦#(大河报豫视频) http://t.cn/AXcBGys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