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鼠吃梨_Irisa 26-03-03 16:04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超话创作官(石凯超话)

#前女友曝石凯私联粉丝# 只是收到了法院传票为什么就着急至此?若是身正不怕影子斜完全可以大大方方迎接法律的质疑,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由于心虚】所以混淆视听将争议解决地由依法办案严肃正义的《法庭》转移至鱼龙混杂的《舆//论场》?【要败诉赔钱了知道急了】?

我想至少懂点法或者不懂但愿意去动动手指去查查的人都能知道,侵//犯名誉权的【必备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行为,注意其中包含诽谤哟[NO]

如果还是斤斤计较想要问为什么不告诽谤罪,诽谤罪属于刑事案件,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如【手段非常恶劣,反复多次诽谤,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文化娱乐领域中的所谓造//谣爆料通常难以达到诽谤罪的判定程度。

所以对方一味向公众引导“名誉权”一文不值的概念究竟是何居心?网友真的就被牵着鼻子走?
有坏人借漏洞脱身于负面舆论的狡诈不是彻底给受害者合理维权泼脏水的理由[微笑]这样下去是不是发展成只要不告诽谤罪就一律都默认是真的?!

请舆论场【停止挤压公民应有的维//权空间】!【停止给维//权行为泼脏水 杜绝凭空提高维//权门槛】!

互联网不是法庭,网友也不是法官,法律自会有判定。我们静待结果,有些人敢吗?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