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自己开心就好
26-03-05 15:45

请问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人民群众实名举报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在不与举报人联系核实真实情况后,用虚假消息回复消费者不予立案(图一⭕中全额退款+赠送商品为非事实),消费者没有收到过赠送商品,且被退款。后消费者投诉该市场监管局工作问题,2026.3.5在仍未与举报人核实的情况下,且没有回复“赠送商品单号,时间”等,又被不予立案等回复,按国家相关工作程序规定,这 合理么?请问广州市政府,广州市政府热线仅是反馈问题,不监管回复真实性么?@中国市场监管报 @中国新闻网 @中国市场监管报 @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日报 @广州市政府新闻办 @澎湃新闻 @央视新闻 @人民日报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