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徐玉强 26-03-05 16:18

#导致徐玉强无法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天津政法系统塌方式腐败#案例#伪造证据合法化导致生效判决成了废纸和法律白条#曝#2026年1月10日 法治日报“天津一起房地产权纠纷案”马拉松式审理的舆论监督文章#【#检察机关罔顾审判机关行政裁定与民事判决矛与盾的依法无解不立案监督怎么办#?#实名控告人徐玉强#控告#天津高院蔡力等维持一审李冰曹伟等法官没有查明“被告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一所616平米房产权分别核准登记到五份、号码名称不同的产权证”?所做(2006)41号行政裁定“本院认为徐玉强领取-080033926号产权证”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审核表被告仅记载“核准-080033121号金美房屋产权证”》证据确凿没有核准缮证-080033926号产权证,行政裁定罔顾(2006)1224号判决确认“080033926号凯乐老年公寓产权证存放于区房管局的事实不清情况下,判令“徐玉强配合原告李孝明办理凯乐老年公寓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行政裁定却罔顾“民事判决要求将金美房屋权属,依民事判决应转移登记至凯乐老年公寓”固执的“行政违法转移登记到个人名下”?更奇葩是“滨海新区法院(2025)第41号行政裁定”以没有“诉的利益”枉法驳回徐玉强履行民事判决,反蛮横无理纵容被告市规自局要求“重新申办凯乐老年公寓产权证”生效判决成了法律白条和废纸、法治社会公正、法制原则及司法公信力殆尽#】无党派人士#原法院执法监督员徐玉强感受不到最高法院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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