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场监管 26-03-05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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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动态# 【@成都市场监管 瞄准汽车销售、教育咨询等民生领域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四川故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限制消费者权益案

案情简介: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线索,反映四川故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霸王合同条款的相关问题。为进一步查清事实,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18年1月18日,主要经营成人学历提升业务,包含专升本、本升硕。根据举报线索,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提取了当事人与学员签订的《故新教育培训服务协议》,签订日期为2024年8月9日,其中该协议第十一条第二款含有“甲方对本协议所有条款具有最终解释权”的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七)项“ 经营者与消费者订立合同,不得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七)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