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思思慢吞吞 26-03-05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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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人物科普#
她是民国最危险的“女杀手”,也是中国第一位女律师、第一位女法学博士。她用一枝玫瑰,改写了中国历史;她以一己之力,把女性权利写进了法律。她叫郑毓秀。

1891年,郑毓秀出生在广东一个官宦之家。5岁那年,祖母端来一盆热水,准备给她缠足。小毓秀却一脚踢翻了水盆,喊出三个字:“我不缠!”

13岁时,家里给她定了一门亲事,对方是两广总督的儿子。在那个父母之命不可违的年代,郑毓秀做了一件惊世骇俗的事——她亲自写信给男方,直接退婚。随后离家出走,北上求学。

那时的中国风雨飘摇。15岁的她东渡日本,经廖仲恺介绍加入同盟会,成了最年轻的女革命党人。回国后,她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刺杀袁世凯。

1912年,郑毓秀把炸弹藏在身上,躲过重重盘查运进北京。行动虽败,但她随后策划的另一次暗杀,成功炸死顽固派良弼,为革命扫清障碍。袁世凯暴跳如雷,将她列为头号通缉犯。郑毓秀被迫远渡重洋,赴法留学。

而就在法国,她做了一件至今被人传颂的事。

1919年巴黎和会,中国作为战胜国,却要被逼割让山东。签约前夜,300多名留学生包围了代表团团长陆征祥的住处。郑毓秀被推为代表进去谈判。就在陆征祥犹豫不决时,她看到花园里有一枝玫瑰,随手折下藏在袖中。她走到陆征祥身后,用玫瑰顶住他的腰,压低声音说:“你要敢签字,我这支枪可不会放过你!”

一枝“玫瑰枪”,让中国代表最终拒绝出席签字仪式。这是中国近代外交史上,第一次对列强说“不”。

经此一事,郑毓秀决心用法律救国。她在巴黎大学苦读多年,1924年成为中国第一位法学女博士。1926年回国后,她在上海开办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执业女律师。

在那个女性地位低下的年代,她接手梅兰芳与孟小冬离婚案,为孟小冬争得4万大洋赔偿。1928年,她作为立法委员会唯一的女性,参与起草《民法》。在她的坚持下,法律写入了这样的条款:女性有权签订或废止婚约;已婚女性可以保留自己的姓氏;女性享有与男性同等的继承权。

这些我们今天习以为常的权利,在百年前,是她一寸一寸争取来的。

1959年,郑毓秀在洛杉矶病逝。临终前,她望着窗外的玫瑰,喃喃自语:“巴黎的玫瑰,开得还好吗?”

郑毓秀的一生,就像那枝带刺的玫瑰。她有玫瑰的芬芳,为女性权利奔走呼号;她也有钢铁的尖刺,在民族大义面前挺身而出。她用一生告诉世界:女人永远可以说“不”,永远可以活出自己的锋芒。#微博超有用视频大赛##一分钟视频创作季##女性成长[超话]##女性成长# http://t.cn/AXV7xtBN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