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律师 26-03-05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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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居民身份证去地址化#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熊水龙在两会上提出了“居民身份证去地址化”的建议,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建议的核心是修订现行的《居民身份证法》,取消在实体身份证卡片上印刷“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的规定。如果该建议得到采纳,意味着未来的新版身份证将只显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照片及签发机关等核心身份信息,而不再直观展示公民的家庭住址,旨在从源头上阻断住址信息的过度暴露。

这一建议的提出,我是强烈支持的。当前,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巨大,人户分离现象普遍,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往往并不能反映公民的实际居住地,反而在办事时常因地址不符引发不必要的核实麻烦。而在酒店入住、网络注册等众多场景中,公民被迫频繁出示印有住址的身份证,导致敏感信息被大量非必要机构收集、存储,极易被泄露和滥用,为精准诈骗、线下骚扰甚至犯罪报复提供了可乘之机,严重威胁公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如何实施?

首先,将住址信息加密存储于身份证芯片及公安后台的“公民地址认证服务平台”中,实行“后台登记、前台隐藏”的管理模式。
其次,明确只有公安、司法、金融等法定授权机构,在履行法定职责确有必要时,才能通过专用设备读取或验证住址信息,商业机构和普通个人无权获取。
最后,建议同步推进法律文书的去地址化,判决书等文件仅保留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后台平台完成法律送达,从而在保障社会治理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筑牢个人信息安全的法治防线。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