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小长老 26-03-05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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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不是天然的,是一次次源于人生困境的战斗堆叠而成的#书评##纸上的权利#

在看了序以后忍不住,要推荐的一章,第四章,窒息的文字,不知道应该吐槽哪一个,未成年,诱拐,诬告,未成年结婚后的拥有的成年人权利~~~~连在一起,成为了主角时,这一切,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不敢想象曾经的女性所经历的夫权是这样的,熟悉的是,背后的逻辑,背后的行事规则太过于熟悉,父权制,制度本身的偏颇,旁观者的审视,“习俗与文化是共犯,立法和司法是同谋”,父权制运行的的监督者等等……

在这个记录中,提出一个经典的问题,家庭案件的去司法化,也就是在法律案件中,以家庭为载体时,这个案件的公共性和私密性就开始模糊了,就像经典的“家暴案件”属于家庭内部问题,公权力不参与家庭私域内的矛盾,家暴案件,尤其针对于发生在女性身上的家暴案件,也仅仅只不过又是一个“家庭管理”而已,也是所谓的清官难断家务事,背后的底层逻辑也只不过是一个受害者的决策权不属于受害者,如果作为自然人本应该拥有的权利,却没拥有,倒推,那么作为自然人的必要条件不成立,归属到一个物的他者所属……

这里,这本书的意义,不仅仅是呈现那些女性,也是从性别角度下整理法律上的女性权利发展

在我们把正义寄托于法律时,相信法律的公正,而同时必须认识到法律实践,一种公共环境下真正的实践所存在的客观条件,也要不放弃追求从法律上的公正,权利…………

这里突然想到了序中的这个,“法律并非静态的文本,而是动态的程序”,在其适应时代的发展下,同样也是对法律下权利的一个完善,这本恰好用史实的档案记录,追溯那个时期下女性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利,又如何改变法律上文本上的“女性的权利

这里更想说的是,从女性主义角度下,区分女性纸质上的权利与实质权利仿佛是作为一个女性主义者的一个必须时刻警惕的,阅读这本,同时也让我们真正认识近代法律转型与这些女性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同时也是折射女性在追求自身权利的过程中的艰辛,再一次强调,这个是非虚构,非虚构,意识到文字具有的某种潜在欺瞒性后,后来沉迷于非虚构,如果文字具有某种混淆视听的意义,那么阅读逃向非虚构,或许是更接近真实

发布于 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