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私家车年审,早已偏离安全检测本意。一方面存在明显法治冲突,《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车辆检验不得附加额外条件,但现实中普遍将处理违章作为年检前置,下位规定与上位法直接抵触,让年检异化为捆绑式管理手段。法治贵在统一,下位法不得违背上位法。这种长期存在的冲突,既损害法律权威,也加重车主不合理负担。
发布于 山东
当前私家车年审,早已偏离安全检测本意。一方面存在明显法治冲突,《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车辆检验不得附加额外条件,但现实中普遍将处理违章作为年检前置,下位规定与上位法直接抵触,让年检异化为捆绑式管理手段。法治贵在统一,下位法不得违背上位法。这种长期存在的冲突,既损害法律权威,也加重车主不合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