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海天 26-03-0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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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潜艇在距离伊朗2000海里的国际海域,无预警的击毁刚参加完印度军演的伊朗护卫舰 IRIS Dena,该军舰当时作为印度海军的访客舰艇,根据参加演习的要求没有携带弹药,舰上载有将近 130 名水兵。按战争法和国际惯例,都很难讲这是合适的行为。当然也有人认为既然已经开战了,发起攻击也说得过去。
但击沉舰艇后,美方没有对落水舰员进行任何营救,扬长而去。这个事可以联系到二战时的“拉克尼亚事件”重点说说。
二战前期,德军潜艇普遍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击沉盟国船只后搭救落水幸存者,这是海军长久以来的传统。1942年9月12日,德国U-156击沉英国武装商船“拉克尼亚”号后,联合U-506,U-507和一艘意大利潜艇,救助落水的船员和乘员(“拉克尼亚”号上此时包括463名船员、80名平民包括妇女儿童、286名英国士兵、103名波兰卫兵、约1,793名意大利战俘),期间,U-156悬挂巨型红十字旗,发送明码电报,呼吁附近的船只前来救援,并承诺不会攻击船只。
然后,9月16日,美B-24轰炸机发现后,尽管看到旗帜和信号,仍投弹扫射,炸死多名幸存者,迫使U艇弃救下潜。最终有700名盟军人员、20名波兰人、450名意大利人获救(具体人数有不同说法)。
此事发生后,德国海军潜艇部队司令邓尼茨下达拉克尼亚令,禁止U艇救援(以免自身风险),终结潜艇战中“海上骑士”救援惯例。事件此后在纽伦堡审判中曾被提及,但未追究美方责任。
“拉克尼亚命令”的直接后果就是在此后的大西洋海战中被U艇击中沉没后的盟国船只,其水手、乘员再也得不到及时、足够的救援,大批人员因此而葬身大海。
以实力逻辑改变战争规则,还得是美国。
(图为2011年英德联合制作以拉克尼亚号事件为题材的电影剧照。)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