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吵架,
我想起过年期间和供货商吵架的一次。
顾客从我这里买了鞋子,不到3个月就磨破了。
品牌刚开始不赔付,说是顾客自己穿着磨的。
我:根据国家法律三包政策,百元以上鞋子质保3个月的。
品牌:这是顾客自己磨的。不属于我们质量问题。
我:顾客只是正常穿着,没有故意损坏,3个月内出了问题还是你们质量不过关,买鞋了不穿在家里摆着看吗。
掰扯了好久,品牌就是不同意退换。只同意补偿20元。
我不同意这个解决方案,破了的鞋子没办法再穿了,20元也买不到新的鞋子。
反复沟通无果,
我只好去12315把品牌投诉了。
把合作伙伴投诉了我也是第一回,
投诉之后,品牌同意退货退款了。
早知如此,何必拉扯这么多,
彼此提高效率不好吗。
而且我真的很不喜欢没有大格局的企业,
即使是顾客穿着习惯有问题,
卖几百双鞋也才遇到这么一两个例子,
就大方赔付或者退换好了,
损失微乎其微,
非得跟顾客较劲。
我本来是一个不咋会吵架的人,
这些年硬生生的磨练的很会吵架了,
而且我是真的发现了一个道理:
软柿子才会被捏。
必须得让别人知道自己很不好惹,
对方在合作中才会格外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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