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明确艾滋病感染者告知配偶义务##建议艾滋病检测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从法条的变化,看艾滋病感染人数的高峰期,就知道告诉配偶有的重要性。人大代表刘晓青的提议,切中了时下社会现实的痛点。
第一个高峰期 1995-2002年 八九十年代血液、吸毒传播为主,潜伏期约为8年,此阶段集中爆发。
2003年,10月1日 取消强制婚检,婚检机构仅对本人负责,艾滋病信息受艾病防治条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公开。
第二高峰期 2015-2019 性传播为主,婚内配偶隐瞒,配偶传播进入高峰期,与取消强制婚检有直接关系。
2021年民法典加重感知义务,但婚检机构仍不能主动告知配偶。2024年广西、云南婚检HIV强制告诉配偶,其它地区仍照旧。
云南李某确诊,未告知妻子。他入狱,狱警提醒妻子带抗艾药,真相大白。他的妻子急忙去检查,已被感染。事后撤销婚姻,李某承担民事责任。
希望刘代表的提议可以被采纳,法条尽快改变,婚检HIV强制告诉配偶。不然,无辜的感染者还会增加许多。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