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是闪闪发光的小露 26-03-06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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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倒计时175天

今天开始学习注会经济法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二轮复习)

1️⃣听课部分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好特营 单选题和多选题

2️⃣做题部分
25年题库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单/多选题)100%

3️⃣证券法好特营(知识点回顾)
单选题
7-18 信息披露的分类
1.强制与自愿
(1)强制信息披露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如定期报告(年报和半年报)和临时报告提示: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属于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必备部分 因此尽管其内容上包含预测性信息 但属于强制披露的范畴
(2)自愿信息披露
应采用与强制信息披露同样的披露原则(真实、准确、完整) 🌟目前并没有针对自愿披露的"安全港规则”

2.客观(硬)与主观(软)
(1)客观信息的披露(已发生事实)
即“硬信息” 指已经发生的事实 如经营状况、财务报告
🔔提示
通常意义的虚假陈述都发生在“硬信息"披露场合
(2)主观信息的披露(未来预测)
即"软信息" 指对未来的预测 如盈利预测等
🔔提示
①盈利预测是经典的预测性披露事项 通常也属于自愿披露
②"软信息"有"安全港规则”

3.首次与持续
(1)首次信息披露
招股说明书和债券募集说明书
(2)持续信息披露
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7-22 证券法中锁定期
1.可转债转股
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的,所转换股票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上市公司收购
(1)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月内不得转让
(2) 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3.非公开发行股票
(1)三类特殊主体取得的股份 18个月
①上市公司原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爹)
②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取得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后爹)
③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干爹)
(2)其他特定对象取得的股份 6个月

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三类特殊主体取得的股份 36个月
①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爹)
②发行对象认购本次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后爹)
③)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倒爷)
(2)其他特定对象取得的股份12个月

7-25 证券交易方式
1.集中竞价
(1)集合竞价
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
(2)连续竞价
🌟→集中竞价(零售)
集合竞价(一次性)+连续竞价(连续性)
对买卖申报连续撮合

2.大宗交易
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非常大(300万元以上) 超过市场平均交易规模
🌟→大宗交易(批发)
协议(议价)+盘后定价(定价)

3.做市商交易
由符合条件的证券商向投资者报出双边持续报价 并在该价位上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
🌟→做市商
券商+双边+持续报价+北交所、科创

❤❤7-26 股票退市的程序
1.主动退市
(1)不采取退市风险警示
(2)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3)不一定要进入全国股转系统交易 可以选择在(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其股票或者依法作出其他安排
(4)可以随时向交易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2.强制退市
(1)先采取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情况继续恶化或限期未改正或消除 交易所决定是否终止上市程序
(2)进入退市整理期(股票前冠以“退市”标识)
🔔提示
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也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3)进入全国股转系统交易
(4)因欺诈发行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股
票被终止上市后 不得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

7-27 证监会注册
1.股票转让
(1)向特定对象
①转让后股东不超200人 无需注册
②转让后股东超过200人 需要注册(3月降至200以内可不注册)
❤(2)公开转让
①转让🌟前股东不超200人 无需注册
②转让🌟前股东超过200人 需要注册

2.定向发行
(1)发行后股东不超200人 无需注册
(2)发行后股东超过200人 需要注册

❤❤7-28 内幕信息的主体
1.内幕信息知情人
原则上 只要因为职务上的便利 能提前获知内幕信息的人员(如上市公司董监高、大股东等
🔔提示
如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足🌟5%(非大股东) 则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发行人参股的公司董监高也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关系较远)

2.非法获取证券内幕信息的人员
(1) 窃听等非法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2)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近亲属
(3)在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密切联络接触者

❤❤7-29 “老鼠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VS内幕交易
1.'老鼠仓”
(1)主体
证券交易场所 证券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中介机构)
(2)行为
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不是上市公司内部的信息)进行交易获利

2.内幕交易
(1)内幕信息知情人(上市公司董监高、大股东等)、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2)利用"内幕信息”(上市公司内部的信息),自行买卖 交易他人买卖 泄露信息导致他人买卖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