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综飞飞侠 26-03-07 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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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王菲联系李健,说想在春晚唱他的《传奇》,李健直接答应了。歌一唱就红遍全国,可没多久王菲就收到法院传票,被版权方索赔350万。这事儿把两人都搞懵了,一桩看起来简单的朋友帮忙,怎么就闹成这样?

李健2003年发专辑《似水流年》,《传奇》就在里面,当时没掀起多大浪花。2008年10月28日,李健和词作者刘兵把包括《传奇》在内的几首歌的著作权(含表演权)全部转让给了老孙文化(北京)有限公司,转让期限六年。

合同写得很清楚:只有李健本人能唱,别人要唱必须得到公司同意。孙涌智是这家公司负责人,当时算是从朋友手里低价拿了版权。

王菲一直挺欣赏李健的作品,春晚前她联系李健,得到了他的同意,就在2010年春节联欢晚会上唱了《传奇》。据后来公开信息,春晚那次表演是经过孙涌智授权的,所以没出问题。

歌一唱完,瞬间火了,街头巷尾到处都在放,王菲之后的巡演也把这首歌当成保留曲目。从2010年到2012年,她在全国多场商业演唱会上都唱了。

问题就出在这儿。王菲团队在商业巡演时,没有再向老孙文化额外申请许可。2012年9月,老孙文化把王菲的经纪人陈家瑛的公司、几家演唱会主办方和承办方告上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索赔350万元。

理由是未经许可进行商业表演,侵犯了表演权。他们计算赔偿的依据,当时参考了国家版权局1993年的演出付酬标准,涉及门票收入等收益。

李健后来公开表态,说版权已经转让,这事儿跟他本人没直接关系,他本人支持王菲唱歌。王菲那边也表示,他们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过使用费,以为授权没问题。双方各有各的道理,但官司还是打起来了。

法院审了一年多,2013年11月出判决。认定部分被告侵权成立,但只判支付歌曲词使用费2250元,按10场演唱会、每场225元的标准算的。另外补偿原告诉讼合理支出7510元,其余索赔全部驳回。

原告孙涌智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他说自己前后打官司花了五六万,维权成本远高于赔偿,觉得特别亏,还说以后都不敢轻易维权了。他还提过,这首歌在KTV的版权收益,一年下来才94.75元,音乐人权益保护确实太弱。

这件事没影响王菲和李健的关系,两人后来还是保持联系。李健继续按自己的节奏做音乐,声音干净,作品有自己的味道,圈了一批忠实听众。王菲该开演唱会开演唱会,事业一直很稳。

你觉得音乐版权保护到底该怎么平衡创作者、歌手和公司的利益?王菲那几场演唱会赔2250元算合理吗? http://t.cn/AXVygOBT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