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总动员鸣井 26-03-07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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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天价彩礼治理纳入当地考核#彩礼不是“卖女儿”,别让“天价”毁了年轻人的婚姻!#知政观察团#

这几天有个建议说彩礼别超过当地人均年收入的2到3倍。说实话,看完这位代表的调研数据,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你想想,有些村里人均年收入才1.8万,彩礼却要18万、19万,甚至30万!这不是逼着人“娶个媳妇、背一身债”吗?有的家庭婚刚结完,债还没还清,家就散了。这哪是结婚,这简直是“豪赌”啊!

代表建议把“天价彩礼”治理纳入考核,我觉得这事儿靠谱!

为啥?因为彩礼问题不是一家一户的事,是整个社会风气的事。你在村里定了低彩礼,隔壁村还是要高价,这政策根本落不了地。就像代表说的,得让相邻省市联动起来,形成“省级大循环+县域小循环”,才能真正堵住这个漏洞。

那咱们从法律角度怎么看这事儿?

《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注意啊,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不是说彩礼不能要,而是不能把彩礼变成婚姻的“买卖筹码”。如果彩礼金额高到离谱,甚至导致一方家庭生活困难,这就可能涉及违法了。

关键是,怎么治?

代表建议“彩礼标准不超当地人均年收入2至3倍”,这个思路很清晰。以大庄村为例,人均年收入2.5万,彩礼上限5万,相当于两年收入,这叫“量力而行”。而不是让彩礼成为压垮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

有人说,彩礼是传统,不能改。我想说:传统是让婚姻幸福,不是让家庭负债!
有人说,彩礼是诚意,不能少。我想说:诚意看的是真心,不是看掏空家底!
有人说,彩礼是规矩,不能破。我想说:规矩是让人活得体面,不是让人活得憋屈!

#警sir说# 婚姻不是买卖,彩礼不是筹码;幸福不是看谁出价高,而是看谁能陪你走到底;真正的爱,是不让彼此负重前行,而是携手轻装上阵。

彩礼有度,幸福无价。别让“天价”彩礼,毁了本该美好的开始!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