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或成家暴受害者的风险期#】#如何为涉家暴离婚开辟快速通道# “离婚冷静期发生家庭暴力该怎么办?如何能让遭遇家暴的受害者快速离婚,尽早逃离危险?”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 采访时表示,一些家暴受害者选择与施暴者协议离婚,需要等待离婚冷静期届满。这期间,可能面临施暴者反悔、威胁、报复等二次伤害风险。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同样面临耗时久、流程烦琐等难题。为此,方燕提出建议,在家暴情形下明确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
她的提议引发了舆论的热议和支持。同时也有法律界人士提出,家暴受害者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本就存在诸多隐患,亦可考虑通过加快诉讼离婚流程等方式,为受害者建立尽快逃离危险的“绿色通道”。
多位律师专家对“家暴情形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可行性表达了担忧。“如果开辟了冷静期特殊通道,双方只要互相配合出具家暴证据,就能办理协议离婚。这份证据的真实性如何考证?对其他遵守冷静期的登记者也是不公平的。”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荆担心,这可能会导致协议离婚程序上的混乱。如果试点为家暴情形开辟冷静期特殊通道,有多部门参与联动,但最后的证据认定和办理由民政部门执行,张荆认为,这不仅超出了离婚登记人员的能力范围,也超出了法律授予的权限。亦有法律人士提出类似观点,目前法院在审理涉家暴案件时都存在认定难点,更何况是民政部门。张荆表示,想要给家暴受害者开辟离婚绿色通道,“应该从法院和基层民警入手,而不是冷静期”。#周刊君带你看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