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6-03-08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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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不知道,这几年抓了很多“包养强奸案”,简单说就是男女双方是包养关系,分手的时候男方拒绝给女方经济支持,女方就告强奸,说双方“其中一次性关系不自愿”。然后就是检察院出手抓强奸,拯救遇到经济危机的女性。

这类案子涉及到“清正社会风气”的争议,所以介绍起来就很难。

还是讲具体案例,其中最有名的一个发生在山东济南。简单说就是男方已婚,包养了比他小十多岁的女方。双方矛盾点是这个女孩子在被包养期间遇到了“真爱”,就要和男方分手。

接着就是男方不肯继续包养这个女孩子了,要女孩子还钱。新闻没说的是期间这女孩子也遇到了很大的打击,她的真爱也和她迅速分手了,没给她经济支持。

陷入困境的女孩子就在男方生日的时候很精心的给男方布置了一个生日,想和男方和好,让男方继续包养她。男方这里就有点不要脸了,女方给他示好,他接受了,但是还要女方还钱。他要撤资,不包养了。

最后就是女方为了“自救”,她确实拿不出钱,就反复的报男方强奸她。注意,她报强奸不是报她给男方过完生日正式分手那次,而是之前双方有一次连续几天,发生了多次性行为,其中一次是强奸。

在那次男方强奸她之后,双方又多次发生了性行为。背景原因是女方的真爱不要她了,她想着让男方继续包养她。

公安机关都没理,觉得这种案子不该立。最后是检察院里的一位领导,督办了这个案子,公安机关立案,最后判了男方强奸罪,定罪三年。也算救了这个陷入经济困境的女孩子。

然后这案子就成经典案例了。各地这几年用强奸罪送进去一批类似有严重道德瑕疵中年男性老登。男女双方都是包养关系,发生了多次性行为。女方报强奸也都是分手后讲“之前”交往过程中有一次性行为她不自愿。基层觉得不符合强奸定义,但是领导坚持要办,“清正社会风气”。

大家了解下就好。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