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的上午和下午,通州区城管大队的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到我父母家中,实地了解情况,并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执法人员给出了初步解释,核心要点是: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2条,此类问题由住建局负责政策指导,而具体的现场勘查、执法拆除等环节,则属于城管部门的职责范围。
随后,我拨通了住建局的电话,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此事主要属于城管大队的职责。经过进一步沟通,住建局工作人员已联系小区物业进行协调。就在下午5点左右,小区物业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来到隔壁人家门口,张贴了一张整改通知书。不论如何,事情总算有了一点实质性的进展。
之后,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再次致电,表示下周一将继续督促推进进度。那就再耐心等待,看看后续如何落实。#日常分享# http://t.cn/z8Mj3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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