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忆安-见龙在田 26-03-08 15:09
微博认证:读物博主 超话粉丝大咖(张忆安超话)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动物保护立法”也算是老生常谈了。但要不要保护动物,这其实是好几个层次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保护的是什么动物?如果是野生动物,那么我国从2023年5月起,已经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法律规定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级保护,禁止滥捕滥杀,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等。

第二个问题:在已有对野生动物进行分级保护的法律前提下,所谓“动物保护立法”指的是什么?是宠物,或者说所谓“伴侣动物”,还是苍蝇、蚊子、臭虫、草履虫和鸡鸭鹅猪牛羊全都包括在内?我想智商能从幼儿园毕业的人都很清楚,无需赘述。

第三个问题:如果保护的是宠物,那么什么算宠物?猫狗算宠物,兔子、鸭子、鹦鹉……算不算?蜘蛛、蝎子、蜥蜴算不算?喜欢野猪的能不能要求法律禁止捕杀野猪,因为猪猪好可爱?要是有人喜欢养小强,带翅膀会飞有双马尾那种,是不是也在保护之列?如果小强不算,蜘蛛不算,驴不算,猪不算……那猫狗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

把这些问题讨论清楚了,才能谈所谓的“动物保护立法”。

退一万步讲,如果有人明确提出“保护猫狗立法”,我也可以支持。但什么叫保护?

领养猫狗是饲主的责任,弃养,让有主猫狗沦为流浪动物,受冻挨饿是极大的虐待行为。所以弃养应该入刑。既然猫狗饲主管自己的猫狗叫儿子叫女儿,以爸妈自居,那弃养猫狗按遗弃儿童论罪。大家滋磁不滋磁?

猫狗代谢盐的能量远低于人,用火腿肠等人类食物投喂猫狗等于投毒。有这种行为的人按在公共场合投放危险物质论罪。大家滋磁不滋磁?

猫猫狗狗无法自行规避风险,无法自行判断自身行为是否对他人构成威胁。那猫猫狗狗造成的损失统一由饲主承担。狗咬人、猫抓人,饲主负全责。大家滋磁不滋磁?

法律是约束所有人的。保护宠物人人有责,你要是非这么说,那就从自己开始约束起,从对宠物负责开始。大家滋磁不滋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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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