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张巧良:#建议完善人工智能时代法治保障体系# 】你看,又一个AI深度伪造视频被打假了。”3月8日,新黄河记者刚走到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身边,他就指着手机说道。
屏幕上,一则国外军事新闻视频的截图上,被印了一个大大的红色的“假”字。张巧良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在提升生产效率、优化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同时,利用人工智能实施诈骗、生成虚假信息、侵犯人格权、数据滥用、算法歧视等新型违法违规行为频发,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及公民合法权益构成严峻挑战,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张巧良告诉记者,人工智能发展越迅速、应用越广泛,越需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理性为基石,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全链条规制,推动人工智能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为此,今年上会,张巧良带来一份完善人工智能时代法治保障体系的建议。张巧良认为,应加快人工智能基础性、综合性立法。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人工智能领域专门立法进程,明确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并重、鼓励创新与严格监管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建立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划定应用底线与禁止性清单。
“建议明晰平台企业、技术开发者、产品使用者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刑事规制等配套规则,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人工智能法律制度体系。”张巧良说。
针对深度伪造、AI拟声、虚假音视频传播、智能诈骗等危害突出的问题,张巧良建议,完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适用规则,健全证据认定、责任划分、损害赔偿等机制。他提到,应加大对公民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利用人工智能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司法应对新类型案件、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水平。
强化全链条规制,平台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张巧良认为,应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与内容审核义务,全面推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强制标识、全程溯源、安全评估制度,形成政府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同发力的共治格局。
“我们还应规范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领域人工智能的应用。”张巧良建议,明确政务服务、司法辅助、公共管理、民生服务等场景中人工智能应用的边界与程序,坚持人类最终决定权,确保技术运用合法、正当、必要、透明。(@新黄河 记者:杜亚慧)#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二次全体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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