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修改教师法#国家公职人员定位:草案首次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为国家公职人员,强化其法律地位,要求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边远地区教师增设津贴与荣誉激励。
职称与编制改革:初级和中级教师职务取消岗位比例限制,按履职年限直接晋升;副高级以上职务则需通过竞争性评审,突出教学实绩导向。 http://t.cn/AXVxQiTe
发布于 山东
#今年修改教师法#国家公职人员定位:草案首次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为国家公职人员,强化其法律地位,要求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边远地区教师增设津贴与荣誉激励。
职称与编制改革:初级和中级教师职务取消岗位比例限制,按履职年限直接晋升;副高级以上职务则需通过竞争性评审,突出教学实绩导向。 http://t.cn/AXVxQ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