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言】我现在觉得各大app在“不感兴趣”的细分项里应该增加一个类似于叫“ta是sb”的原因,不是说我要用于侮辱对方(因为我也支持别人用这个理由block我)
主要是我也不觉得对方发了违法或者营销信息,不需要对人家的消息赶尽杀绝;我只是从个人情感上不是很想见到这位网友,一方面是想表达出来“只不过是我的个人感情罢了,不需要影响对方账号的正常使用”,另一方面我觉得还可以用于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推荐,“我和我的互关网友都不爽ABC网友,那么我标记过不爽的D、我互关标记过不爽的E,就没必要再推给我互关/我了”……[允悲]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