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8小时工作制缩短为7小时##建议处罚加班严重企业##律师说法# 从接触到的一些劳动案件来说,8小时工作制、双休日都挺难落实的,就更别提7小时了,当然了,人嘛,总要有一些更高的期盼与追求。
关于加班的问题,现实中你以为加班就会有加班工资呀?
一旦发生纠纷到了仲裁、诉讼,有些用人单位一是抗辩不存在加班,劳动者没有加班的证据,二是加班都要经过申请、审批的,即使存在所谓的加班,也是员工自主行为,而非单位安排的,单位也不知情,也不应付加班工资。
客观而言,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已经很完善了,而且对劳动者也很有利,但是,关键就是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与遵守,理论权利、纸面权利、实际权利是一个克减的过程。
所以,法律关键在于得到敬畏与遵守,徒法不足以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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