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职_庞九林律师 26-03-09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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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以婚嫁为名实施诈骗# 女方逼婚不成把男方以强奸罪直接送进去了

…事情是在新疆旅游时,乌市某派出所当民警的朋友告诉我的。
22年某日清晨,一男一女到派出所报案,女方声称被强奸,男方声称被诈骗。
两人情绪激动遂带走各自录口供,朋友负责女方,于是在整个过程中女方阐述大致如下:“两人为男女朋友并交往数月,期间没有过性行为,但昨晚男方喝醉后对自己进行了性侵。”(经常录口供的朋友应该知道,后续就是对昨晚发生的事情进行事无巨细的描述,包括如何被强迫,姿势动作等,所以此处不做过多赘述。)在长达几小时的问询后,民警对双方口供进行整理发现两人表述完全不同。

以下为男方大致阐述:“两人是经朋友介绍认识,但男方对其并无兴趣,所以没有想过发展后续关系,但女方却一见钟情对男方穷追不舍,期间常以朋友为媒介邀约一同就餐饮酒,并且女方几次酒后也提出过一同过夜的邀约,但好在之前男方还算清醒一再拒绝,但昨晚由于酒精超量导致男方意识模糊,连拉带拽的和女方一起回了酒店,在酒精的麻醉和生理的诱惑下,最终是缴械投降了。”就此,男方承认发生了性行为,但是双方自愿,且由于醉酒的缘故,此过程中多为女方主动。(过程不做过多赘述,反正就是男方在迷离之中被缴枪)直至今日早晨,两人从酒店中醒来,女方开口第一句话便是“娶我”,把男方吓得直接从床上跳了起来,原以为只是一夜留情,最多后续可以慢慢培养关系往恋人发展,但没想到女方竟直接要求结婚,甚至彩礼多少,什么时候领证办仪式都想好了,并且男方若不答应的话就报警告男方强奸。此刻,男方大怒拍案而起:“你报啊,有本事你就报警啊!老子还要告你诈骗,你看警察帮谁。”

结论:帮女方事实就是,两人的确发生了性行为,无论就此前的关系两人进行怎样的描述,反正女方就是一口咬定昨晚是被迫的。而后就是调查取证,男方在看守所里呆着,等待移交检察院听候发落。
据说女方最后开出的条件就是娶她,但男方宁死不屈。佩服佩服~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