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到底是什么人?
罗斯柴尔德家族的东方代理人!
假如说,美国国务卿与俄国顶级财阀合伙开公司,掌控美国的核心资源,或是说委内瑞拉现任总统,联手美国大财阀垄断本国石油命脉——不用多解释,所有人都会立刻给出答案:这是里通外国,这是卖国,这是权力与资本勾结,出卖国家主权、掠夺国民财富的铁证!
没问题吧?没异议吧?不算阴谋论吧?
国家公职人员,手握公共权力与资源分配权,却和外国资本深度绑定,开公司、分利润、掌命脉,本质就是用公权换私利,用国家利益填个人腰包。古今中外,这套逻辑从未改变。
可放到一百多年前的晚清,放到李鸿章与罗斯柴尔德的合作里,却被无数人用“时代局限”“洋务需要”遮遮掩掩。为一个大汉奸,大叛徒,大卖国贼鸣不平,我真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李鸿章与罗斯柴尔德的合作,和我们假设的“美国国务卿与俄国财阀一起开公司”,没有任何本质区别,只是换了个时代罢了。
罗斯柴尔德是谁?是19世纪全球顶级的金融财阀,掌控欧洲乃至世界的金融命脉,资本实力、人脉网络遍布全球,绝非普通外企。
李鸿章是谁?是晚清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手握清廷外交、军事、资源审批的核心权力,能决定矿权、铁路、借款等关乎国家命脉的大事。
1897年,罗斯柴尔德家族主导成立福公司,Peking Syndicate,核心目标直指中国山西、河南、陕西的煤矿,以及相关铁路建设。
这家公司,可不是普通的矿业公司,而是罗斯柴尔德家族为掌控中国资源量身打造的资本工具。
而李鸿章,是这家公司的核心合伙人!
他亲自批准福公司在中国腹地开矿,为其打通清廷所有审批关卡,排除竞争对手,赋予其独家垄断权——这是“公权”的直接输送。
1899年,他通过汇丰银行,斥资4203英镑购买福公司股票,成为实质股东——这是“私利”的直接获取。
一个掌控中国核心资源审批权的朝廷重臣,一个全球顶级的外国财阀,合伙开公司,垄断中国的矿产、铁路命脉,瓜分中国资源带来的巨额利润。
这不是卖国贼是什么?
福公司的运作,从来不是公平投资,而是掠夺式开发。在山西、河南等地,福公司以极低的价格,强占优质煤矿,破坏农田、损害矿民生计,却拒绝承担合理的补偿与社会责任。
凭借李鸿章的权力背书,福公司无视清廷地方规章,肆意开采,甚至引发多次民变,而李鸿章始终为其保驾护航,压制民间抗议。
中国的煤炭资源,是国计民生的基础,却被外国资本通过“政商合伙”垄断,利润源源不断流向罗斯柴尔德,中国百姓只能承受资源流失、物价上涨的后果。
更关键的是,这种合作彻底破坏了中国的资源主权。原本属于国家、属于国民的核心资产,被李鸿章通过“开公司”的形式,拱手让给外国财阀;原本该由中国掌控的经济命脉,沦为外国资本与个人利益的瓜分对象。
这不是“引进外资办洋务”,这是用国家主权换个人利益,是里通外国的典型表现。
有人会说,晚清积贫积弱,李鸿章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依靠外国资本。但这套说辞,根本站不住脚。
首先,“弱国”不是“卖国”的借口。弱国可以改革开放,可以招商引资,可以平等合作,但绝不能让国家重臣与外国财阀合伙开公司,垄断核心资源,这是底线问题。哪怕是晚清,也有无数爱国人士反对这种合作,并做成了一些平等合作的项目,而后来的新中国改开,也证明了卖国并非“唯一选择”。
其次,“洋务需要”不是“卖国”的遮羞布。洋务运动可以引进外资,可以合作办学、办工厂,但绝不能以“出卖资源主权、放弃国家监管”为代价。李鸿章的合作,是让渡核心资源控制权,而非“合理引进资本”,两者有本质区别。
最后,历史叙事的粉饰,掩盖了罪行的本质。李鸿章被塑造成“晚清裱糊匠”,背负着“救国”的标签,于是他与罗斯柴尔德的合作,被刻意解读为“权宜之计”;而罗斯柴尔德家族的资本扩张,被包装成“帮助中国发展”。可剥开这些华丽的外衣,剩下的只有权力与资本的勾结,国家利益的出卖,国民福祉的牺牲。
所以某些杂碎,别再给他辩护了,你要是李鸿章的后人,这样辩护,我还可以表示理解并尊重。你跟他非亲非故,你给他辩解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