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发生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一女子为了游玩某景区,跑了3000公里。
此次到西双版纳,女子的心情应该是很愉悦的,为了这趟旅程,她可是准备了很久。这么远的路程,开车去西双版纳跑了3000公里多,光油费都得好几千块。到了西双版纳后,这几千块钱不够吃喝玩乐的吧? 既然花了这么多钱,不好好玩一玩,有点舍不得。
所以到了某景区后,女子和朋友们买了门票,又在景区餐厅低消88元。在女子看来,这点钱不算什么,想着好不容易来一次,要玩得尽兴一些,才花钱买个痛快。 谁知道,在游玩过程中,某明星也到了这家景区,正在录制某综艺节目。为了不打扰明星的录制,景区强制清场。女子和朋友们及其他游客,都没能尽兴玩耍。
见到此景,女子很是不甘心,质问道:我们是花钱来旅游的,明星和我们有啥关系? 景区方称,清场只影响小部分区域,并且有工作人员在场为游客指引去处,不会影响游客的游玩体验。但女子和其他游客,并不买账。 明星是有名气,毕竟是公众人物,但名气再大,也不能影响游客的游玩体验吧?
你说这小部分区域不影响游客游玩体验,那大部分区域不让游客去,难道就不会影响游客游玩体验吗?明星来这家景区录制综艺节目,你可以提前告知游客一声,让游客自行选择去不去,不就行了吗?你这让游客来都来了,门票也买了,餐厅消费了,就强制清场,让游客白来一趟,这事做得未免也太过分了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受到侵犯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名女子及其他游客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被侵犯了,景区要不要承担责任呢? 此事在网上发酵后,引起网友热议,网友说:我们花钱就是为了一个体验,不管是旅游还是购物,你不给我这个体验,我就要维权。
现在是消费者为王的时代,消费者的体验感最重要,你如果忽视消费者的体验感,那就等着被消费者维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