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不是国有单位?军队聘用人员是以“社会司法系(包括《劳动法》和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的法律和规章)”调整“军队”与“人”之间的劳动(单位法人集体用工)雇佣关系;军人是以“行政组织法系(包括《兵役法》和军队有关条例”调整“人”与“军队”之间的法人(国家全民)主体关系。“单位集体所有制(合同聘用编)人员”享受“全民所有制(行政委任制编制)人员”的待遇,完全是扯犊子……
我国只有两种编制。一个是国家全民所有制——行政编制,以“行政组织法(包括《公务员法》和各行业的《兵役法》、《警察法》、《法官法》等全民所有制人事及其政府人事乃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等法律法规 )”调整“单位”与“人”之间的法人(国家)主体关系 ;一个是单位集体所有制编制 ——聘用合同及企事业编制,以“社会司法(包括《劳动法》以及单位人事条例等” 调整“人”与”单位“之间的法人用工雇佣关系。故此,除“国家全民所有制编制”和“单位集体所有编制”外,国有单位内没有其它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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