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26-03-10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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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从管理到服务变的是什么#【物业从“管理”到“服务”,一词之差能否撬动物业之变?】#物业管业主的时代结束了# “物业从‘管理’到‘服务’一词之差,是对物业角色与经营逻辑的彻底重塑,也是社区治理的制度性升级。”10日,多名物业界的从业人员告诉记者,本届两会上的这个话题已经在行业内引起强烈反响。

全国人大代表樊芸近日接到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采纳了她的建议,将着手把《物业管理条例》改为《物业服务条例》。“管理”变“服务”,虽然只是一词之差,在樊芸代表看来,含义却完全不同——“这样的更改,有望让每个产权所有人真正感受到业主的主人翁地位”。

这一词之变,既反映了全国众多业主的共同心声,也是推动小区真正成为“幸福家园”的积极开始。南方+记者近一年来跟踪报道的物业纠纷案例揭示,从“管理”到“服务”,需要改变的不只是一个名称,而是小区治理的逻辑。

长期从事物业领域法律事务的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宇告诉记者,将《物业管理条例》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对业主是利好。首先,法律地位与关系彻底扭转,进一步明确业主是小区权利的主体,物业是乙方、服务提供者,终结“物业管业主”的错位。其次,可以趁势而上推动解聘和选聘更加顺畅,简化更换物业流程,降低业主启动解聘、选聘新物业的门槛,打破“换物业难”。对物业公司来说,这一改变如果落实,有望倒逼物业公司转变角色与定位,即从“管理者” 转为服务提供者,权力来自合同与业主授权,不得越权管控。经营逻辑从“靠管理收费”转向靠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生存,推动行业整体向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化升级。 http://t.cn/AXV9w5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