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我是不是没有系统性讲过为什么当事人最好不要亲自出庭?那来讲讲吧。
首先呢,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而不是必胜的结果,律师法也禁止律师保证案件必胜,以及有相当一部分案由禁止律师做风险代理。
所以这些因素一叠加呢就会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律师是赢是输,不耽误律师收律师费,以我来说我不见到钱我是不会开始干活的。
所以从利害关系上来说,不让当事人出庭,和律师赚不赚钱是扯不上任何关系的。
而为什么一再的强调最好不要出庭呢?
大家也听我讲过不少次了,做诉讼其实就是原被告各自拿手头有的证据去讲一个故事,法官根据法律要件和证据证明力来采信,最终得出一个国家背书的故事。
是的,诉讼就是这样。
双方各自提交的证据里,一定是有证明力强和证明力弱的,这时候就论到心证上场了,法官是会受到庭审的“供述”影响的,证明力是有可能因为心证形成而加强证明力的。
但当事人出庭会导致一个什么结果?原本只有律师出庭法官问话律师可以说代理人不清楚/代理人庭后核实/代理人嘴硬,但当事人出庭那就【AA:玩不了啦】,法官就要你当事人回答,律师能怎么办,律师一点办法也没有。
最后当事人讲了太多和法律要件无关的事,或者干脆就是狼人自爆,导致证据没用了,定好的法律框架走偏了,最后败诉。
所以,不让当事人出庭,很多时候反而是负责的做法。
如果你问我律师消极怠工胡开一通怎么办?庭审有录像有笔录有向法院提交的材料,真“渎职”,是不需要你当场见证的。#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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