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通过法律途径正式发布谣言源头的情况下,账号“一XXX头”(B站UID:163XXXX426;抖音UID:2264XXXX642 ;微博UID:545XXXX978)仍无视法律底线与事实真相,在多平台持续大量搬运、扩散已被辟谣的虚假内容,恶意剪辑等方式进行二次传谣,性质及其恶劣。严重侵犯王一博先生的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已构成恶意造谣与网络侵权行为。
该行为已违反了《民法典》《网络安全法》及各平台社区规范,属于典型的网络暴力与恶意造谣行为。
针对如此恶劣的侵权行为,请你们@乐华娱乐 @YIBO-OFFICIAL @王一博_9785动力星球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杨曙光律师 必须维权!必须狠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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