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类案件的基本概念性质的问题,希望有用
1.三个一次性:一次性伤残(基金出)、一次性就业(公司出)、一次性医疗(基金出)
2.工资基数:应发工资加上年终奖和绩效,别再交银行流水了,个税app里就有税前工资
3.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和节假日加班不一样啊,2倍和3倍一定要搞清楚
4.年假工资:年休假不是按照入职公司的时间来计算的,是社会工龄
5.确认劳动关系:北京劳动仲裁不受理社保补偿,需要确认劳动关系再去社保部门投诉,如果有劳动合同社保部门也可以直接受理,社保追偿没有诉讼时间
6.解除劳动合同本质是什么?本质是解除权。那解除一定是有行为的,怎么通知的口头还是书面,不能啥都没有吧。
7.仲裁员一般称呼仲裁老师,不是法官,叫法官有点奇怪哈。
8.金额计算公式最好附在申请书里或者起诉状里,这样仲裁老师和法官也会有个好印象,不光是劳动案件其他案件也建议。
9.劳动关系 vs. 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有管理从属性、按月发薪)受劳动法保护,适用仲裁前置;劳务关系(如退休返聘、承揽)归民法典管,直接去法院。打官司先定性。
10.二倍工资差额:入职满一个月未签书面合同,从第2个月起至满1年,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注意:时效从“满一年后”起算,负责人事的高管通常不支持。
11.经济补偿金(N):公司破产、裁员或协商解除等情况下支付。标准=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足半年算0.5,满半年算1。
12.赔偿金(2N):公司违法解除(如辞退孕期员工、没有证据辞退)才需支付。标准=2×经济补偿金。拿到2N就不能再要N了。
13.代通知金(N+1):只有三种情况(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且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时,才需支付+1。N是法定,+1是特定条件。
14.医疗期 vs 病假工资:医疗期是法定不得解雇的保护期(3-24个月),病假工资是期间待遇。北京地区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15.工伤认定时效:公司应在事故30天内申请;若公司不申请,职工本人需在1年内自行申请,过期视为放弃。
16.停工留薪期:工伤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一般最长12个月,需延长需鉴定。
17.未休年假折算:离职时未休的年假,公司需按300%支付(其中100%已发,需补200%)。计算标准=日工资×未休天数×200%。
18.年终奖举证:公司对年终奖的发放条件、标准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合同约定“13薪”,则视为固定工资,若约定“根据绩效”,公司需证明你不符合条件。
19.录音证据效力:与HR或领导沟通解除事宜时,可录音。需保留原始设备,内容完整无剪辑,能证明对方身份和解除原因。
20.微信/邮件取证:重要通知(如调岗、降薪、辞退)尽量让对方发邮件或企业微信,截图需包含对方身份页,必要时录屏保全。
21.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员工可给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主张经济补偿金(N),无需提前30天。
22.劳动仲裁时效:普通请求(如工资、赔偿)时效为1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在职期间仲裁拖欠工资不受1年限制,但离职后必须在1年内提出。
23.终局裁决:小额赔偿(如北京地区单项不超过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或标准明确的工伤、加班费争议,裁决后公司不能起诉,但员工可以。这能加速结案。
24.调岗降薪合法性:公司单方调岗需具备“合理性”(如经营需要、员工不胜任)且薪资不得大幅降低。若恶意调岗逼迫离职,可拒绝并固定证据。
25.三期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原则上不得以“不胜任”或“裁员”为由解除合同。除非有严重违纪等过错,否则解除属违法(2N)。
26.社保折现无效:即使员工自愿签署“放弃社保,领取补贴”的承诺,也属无效条款。离职后仍可要求公司补缴,法院支持补缴,但已发的补贴需返还公司。
(我想凑30点,真的想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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