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 26-03-1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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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给第三者开亲情卡消费13万元被判全额返还#】近日,台江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婚外情开通亲情卡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黄某与林某系合法夫妻,婚姻存续期间,黄某发现丈夫林某将异性严某社交账号备注为“宝贝”,双方聊天记录言语暧昧,存在不正当交往。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期间,严某通过林某为其开通的亲情卡功能,累计消费金额高达13万余元。事发后,林某坦白了自身出轨事实。黄某认为,林某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以亲情卡消费的方式赠与婚外第三者,严重侵害自身合法财产权益,且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赠与,遂将严某诉至台江法院,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严某返还全部消费款项。
庭审中,严某辩称,其与林某系商业合作伙伴,亲情卡是林某以公司大股东身份,为方便高管开展公司采购开通的工作福利,并非赠与,与婚外情无关。但针对该辩解,严某未能提供任何资金流向凭证、财务报销单据等有效证据予以佐证。
本案中,林某与严某交往超出正常社交界限,林某无偿赠与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既非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也未征得财产共有人黄某同意,严重损害黄某合法权益。
法院最终认定,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判定林某通过亲情卡向严某赠与13万余元的行为无效,严某须向黄某全额返还涉案款项。(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