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不应当以自己起诉的案件都被判有罪为荣,法官也不应当以从来没有做过无罪判决为荣,在面对疑难复杂案件、律师坚持做无罪辩护的案件、被告人始终不认罪的案件以及刑民交叉、行刑衔接等有争议的案件时,司法人员应当始终保持战战兢兢的态度,对轻易得出有罪结论要有一种“不安感”。http://t.cn/AXV0itEV
发布于 山东
检察官不应当以自己起诉的案件都被判有罪为荣,法官也不应当以从来没有做过无罪判决为荣,在面对疑难复杂案件、律师坚持做无罪辩护的案件、被告人始终不认罪的案件以及刑民交叉、行刑衔接等有争议的案件时,司法人员应当始终保持战战兢兢的态度,对轻易得出有罪结论要有一种“不安感”。http://t.cn/AXV0itE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