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10日,周二),我们中午就坐上大巴一行二三十人到了兴隆湖的泰和泰律所新址去针对学生培养方案修订予以座谈。我们学校的书记和学院的院长带队,民商法教研室和诉讼法教研室全体成员及部分大四学生、部分大三学生到会。
这是我第一次到泰和泰的新址。泰和泰自筹十亿元在兴隆湖买地建了如此高大上的一栋三十四层的综合大楼,真是大手笔。这所全球100强,全国十强律所,这十几年在全球各国各地开疆拓土,业务遍及五大洲,法律服务工作的确做得非常好。而他们的创始人之一就是我们学院的前同事。因此,泰和泰律所一直和我们学院很有渊源。我曾作为专业老师几次带队来所参加认知实习。
这一次,有大收获。
第一,遇到了我二十年前的学生小冯,那一届的民大学生,大一是在太平园校区念的,学习环境非常单纯。教室里也没有投影仪幻灯片,所以印象特别深刻。当年她活力十足,属于特别有生命力的那一类女孩子。当时我就说她特别适合做律师,就是非常百折不挠,而且有斗志,不轻易服输,主动追求。二十年后,她已经于去年成为这所庞然大所的合伙人。事业极为成功,没有来得及问她的其他生活,应该是同样安乐祥和的。
第二,前同事为了欢迎我们师生,非常用心地挑选了两个视频:第一个是泰和泰在四川壤塘初建第一个律所结束这个县无法律服务的历史的过程。第二个是泰和泰的一个支持四川若尔盖县藏区单亲妈妈的青年律师公益活动。她的用心是非常细致的,我们学院是为民族地区培养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定位,作为成立于成都的大所,精心挑选了①开拓民族地方法律服务②服务民族地区弱势群体 这两个面向的工作,呈现给我们大家。我想实际上是一种学法意义的落实。我去年曾经布置我的藏族学生研究两个课题,一是藏族地区当家人继承制度对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侵害以及当家人制度的弊端。二是藏区大量存在的单亲妈妈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法律援助。同时,也给彝族同学布置了①彝族女性“身价钱”对婚姻自由的戕害和移风易俗②彝族地区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 等两个课题。也有同样的用意和考量,因为我们有机会出来到成都这样的大城市去见识高标准的法律服务,接受顶尖的法律教育,但我们不要忘了哺育我们的父老乡亲。作为知识分子的一员,回归乡里造福桑梓,正是我辈的责任和义务。
泰和泰律所的办公环境太好了,可以说已经初具顶级企业的水平。一楼的画廊里有一组王玉平的油画《景山前街》很有意思。顶楼有一幅朱可染的《海浪》非常不错。物业大厅里的那个《法之门》铸件雕塑有创意。这所综合性大楼,目前利用起来的楼层至少提供了几千个就业岗位给大众,除了专业水平很高的律师,也有行政服务、园林管理、大堂物业、甚至是休闲服务、宠物经济以及收藏品等。想着我们国家八十万律师中有一千多位是在这样宽敞、豪华、明净的办公环境里办公,接待当事人,有劳动者的优游和自豪感——接待专员介绍他们二十四楼平台的定期活动:露天酒会、脱口秀、音乐节,以及参加足球、篮球比赛的佳绩。真切地感受到我国前几十年的高速增长期为各行各业带来的大变化,的确学法律是不虚此行。
但我又想起散布在全国各地的其他律师们,在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的法学毕业生们。强世功的《法律共同体宣言》历历在耳,无论是在乡镇的法律服务所,还是在豪华地可以举办露天酒会的泰和泰大楼。大家,每个人都在竭尽全力提供法律服务,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同时还让自己通过自己的专业劳动赚得了很好的生活,自食其力并抚养了自己的家庭。甚至还能走出国外,在异域开展业务。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