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 | 万盛经开区打非月报(2026年第2期)
警惕高息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来看本期打非月报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学习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履行下列防范非法集资的义务:
(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禁止分支机构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防止他人利用其经营场所、销售渠道从事非法集资;
(二)加强对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三)依法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常流动的相关账户进行分析识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
第十四条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自我约束,督促、引导成员积极防范非法集资,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
第十五条 联席会议应当建立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全国范围内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常态化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介或者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并依法对非法集资进行舆论监督。
2月打非工作动态
●2月26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防范和处置涉农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培训会,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流程进行培训。
●2月24日,万盛街道在新田社区、万北一社区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结合典型案例向居民讲解何为非法集资,助力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2月4日,南桐镇在幸福广场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对各类打非案例,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作了详细剖析,提醒群众切勿被高额回报所诱惑,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2月3日,丛林镇平安法治岗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教育培训会,为各村综治专干培训讲解非法金融活动的常见手段和典型案例。
●2月26日,金桥镇组织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教育培训会,统一学习涉非法金融活动处置的“九步工作法”。
●2月12日,黑山镇平安办组织天星村村干部、工作人员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培训,帮助村干部精准掌握非法金融活动的特征、常见套路和最新变种,提升风险排查的敏锐度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