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四章
佛法讲解(直指自性、见性法门)
一、原文
视之不见,名曰夷;
听之不闻,名曰希;
搏之不得,名曰微。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
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二、白话极简
看它看不见,叫夷;
听它听不到,叫希;
摸它摸不着,叫微。
这三者无法追问到底,本来就是同一个本体。
它的上面不显得光亮,
它的下面不显得昏暗。
绵延不绝却无法称呼,
最终又回到空无一物的状态。
这叫没有形状的形状,没有形象的形象,叫做惚恍。
迎着它,看不见开头;
跟着它,看不见结尾。
把握亘古就存在的大道,
来驾驭今天的一切事物。
能认识宇宙的本源,
就叫做掌握了道的纲纪。
三、用佛法讲透(完全讲自性、法身、本来面目)
1. 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
- 看不见 → 不属色法
- 听不到 → 不属声法
- 摸不到 → 不属触法
佛法对应:
自性、法身、真如,
无相、无声、无形,
不可以六根六尘去捕捉。
这就是离一切相。
2. 三者混而为一
夷、希、微,名字不同,本体是一。
佛法对应:
万法归一,一归何处?
归于一真法界,归于自性。
不二法门。
3.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
不亮不暗,不净不秽,不善不恶。
佛法对应:
自性本来绝待、不二、
非空非有、非明非暗。
离一切两边分别。
4. 复归于无物,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什么都不是,又什么都是;
空不空,有不有。
佛法对应:
真空妙有,
实相无相,无不相。
就是禅宗说的: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5.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无始无终,无前无后,不生不灭。
佛法对应:
自性本不生灭,
本无去来,本自具足。
6.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守住这个不动、无相、永恒的自性,
来面对世间一切变化。
佛法对应:
以不变应万变,
安住觉性,观照万法。
这就是修行总纲。
7.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见到这个无相的自性,
就真正悟道、见性。
佛法对应:明心见性,见性成佛。
四、一句话佛法总纲
道,就是我们无相、无声、无形、
不生不灭、空而灵明的自性。
离相、守一、安住觉性,即是见道。
五、第十四章·修行心诀
视听搏求皆不得,
无相无声是真常。
不皦不昧归无物,
无始无终性自光。
执持大道御今有,
见性方知道纪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