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楼市杂谈 26-03-1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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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最新政策转向:严控房地产用地#楼市第一线#

自然资源部最新38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第十条明确规定:“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这是本次政策对房地产用地最刚性的严控,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不再是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级选项,土地资源将重点投向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

明确禁区:这6类房地产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❶纯经营性商品房项目,不得使用新增建设用地
这是38号文最明确的红线之一。除政策明确的例外情形外,所有以“商品住宅、商业地产”为核心,无任何民生配套、无公益属性的纯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

❷ 违规突破“三区三线”的

38号文强化“三区三线”刚性管控,明确严禁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严控非农建设乱占耕地,未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要求的房地产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❸以“产业”为名,变相开发房地产的

38号文明确严禁“以产业为名,变相搞商品住宅开发”。以“产业园区、总部基地、文旅小镇”为噱头,实则建设商品住宅、商业地产,配套产业占比极低,此类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❹城中村改造中,违规使用零星土地的

38号文对城中村改造中,超出比例、改变用途,将零星土地用于纯商品住宅开发的,一律不予审批;未配套民生设施、单纯追求开发收益的旧改项目,也将被从严管控。

❺存量盘活不力,违规申请新增用地的

38号文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明确“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

对于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不力的地区,将限制或扣减新增用地指标,地方必须先盘活闲置、低效用地,才能获得相应的新增用地指标,且新增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

❻未落实补偿安置、程序违法的征地类

凡是涉及征地的房地产相关项目,未完成现状调查、风险评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未落实“先安置、后征地”要求,一律不予审批。

2类例外情形

保障性住房项目:用于解决刚需住房、安置住房的保障性住房,属于民生事业范畴,可按规定申请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审批,且简化相关流程。

民生配套类房地产相关项目:城中村改造中,符合比例要求的零星土地,用于公用设施营业网点、零售商业等民生配套的,可办理新增用地审批和供应;产业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员工宿舍、保障性租赁住房,按规定审批后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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