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免费体验时离世商家赔1.7万#【#9起川渝消费维权优秀案例发布#】3月12日,川渝两地消委会与上游新闻联合发布9起2025年度消费维权优秀案例,“手把手”教您维权。#315骗假不留#
免费体验酿悲剧商家拒担责?
【案情简介】2025年5月,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委会接到李先生投诉,其73岁父亲在康某公司参加理疗床免费体验时突发身体不适,商家未拨打120急救,仅让家属将老人送医,老人当日不幸离世。事后商家拒绝承担责任,李先生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未告知产品禁忌、未尽急救义务,请求维权介入。
经调查,老人患有肺炎、肺结核等疾病,涉案理疗床为二类医疗器械,明确禁用人群包含结核病患者,但商家既未登记老人健康信息,也未完整告知产品禁忌。随后,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委会联合律师、人民调解组织等多方开展调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调解人员指出,商家未履行健康核查、禁忌告知及现场急救义务,未尽到经营场所安全保障责任,与事件后果存在关联,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经多方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一致,由康某公司15日内一次性赔偿李先生1.7万元,该调解协议完成司法确认。
【案例评析】免费不是免责的“万能借口”
本案是涉老医疗器械免费体验引发的维权典型案例。商家在免费体验服务中,忽视安全告知与应急救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安全保障义务。最终赔偿金额结合老人自身病情、商家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既符合法律规定,也为规范老年医疗器械体验服务、维护老年消费者人身安全提供了实践参考。(上游新闻记者 严薇) http://t.cn/AXVj8xfv
